發布單位 :
學務處體育組
發佈日期 :
2025/06/12
新北市立土城國民中學樂活運動教室使用管理辦法
- 本樂活運動教室之借用,提供全校師生教學與健身之使用。
- 使用時間:
- 上課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20~12:00,下午13:15~15:50止。
- 放學時段16:00~19:00僅開放教職員工使用。
- 依體育課場地輪替時間表排定優先使用。
- 該堂課若無班級使用,各班可預約登記使用,每節課限一班級申請使用【請由老師親自帶領進入,非經老師帶領擅自進入,禁止該班使用一次】。
- 借用器材需在上課前5分鐘完成(逾時則放棄借用),歸還器材請於該節下課5分鐘內歸還,若逾時則暫停借用一個禮拜。
- 運動器材遺失或非自然損壞,則由使用者負修復責任或照價賠償。
- 使用時,請遵守各相關規定,並依正常使用方法操作。
- 為維護清潔,嚴格禁止攜帶飲料或外食進入。
- 為維護您運動的安全,運動前確實做好熱身運動,嚴禁嬉戲、奔跑。
- 使用後器材務必物歸原位,留給下一個使用者舒適的運動休閒空間。
- 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新北市立土城國民中學樂活運動站各項設備使用規範
- 請勿攜帶食物入內。
- 使用前,請先暖身,減少運動傷害。
- 使用中,請愛惜並正確使用各項器材。
- 使用完畢後,所有器材請歸位。
- 離開前,請務必關閉各項電源、門窗。
- 為顧及學生安全,本空間須在教師指導下使用。
- 健康狀況不佳者,請勿使用。
- 如果發現器材毀損,請立即通知學務處體育組或總務處。
- 如未能遵守以上使用規則,管理人員有權要求違規者停止使用本教室。
- 請排隊按順序使用,使用時間以5分鐘為限。
- 請勿二人使用同一台飛輪腳踏車。
- 依照教師指導動作使用。
- 負荷之重量需經由教練評估才能調整負苛重量。
- 重量訓練時切勿在旁干擾,避免發生危險。
- 需由教師指導後分組進行並依照指示動作操作使用。
- 經教師評估後再增加難度及高度。
- 使用前確保防護墊舖設好。
- 需由教師指導後分組進行並依照指示動作操作使用。
- 單條走繩限重100公斤。
- 操作時專注在旁干擾,避免受傷。
- 需由教師指導後分組進行並依照指示動作操作使用。
- 操作時專注在旁干擾,避免受傷。
- 經教師評估後再增加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