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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土城國民中學校園開放規定

114.11.12主管會議決議

114.11.17修行政會報修正通過

  • 依據:本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暨使用收費標準要點。
  • 校園開放時間:
  • 週一至週五:早上6:00~7:00;下午5:00~7:00。
  • 例假日:早上6:00~下午7:00。(含國定假日、連假)
  • 校園開放地點:田徑場、光電球場、室外籃球場(排球場不開放)、風雨集合場(餐廚廣場)、花園及一樓空間(不含教室及辦公室)。
  • 不得於校園開放地點騎乘各種交通工具(如:滑板車、腳踏車等,不含身心障礙者通行代步輔具);人員進出請依照警衛指示。
  • 操場及跑道嚴禁各種車輛進入騎乘。
  • 本校運動代表隊在跑道訓練時,請民眾避開訓練區域,並留意跑道置放之訓練器材,避免發生危險。
  • 遊戲、運動器具請妥慎使用,如有損壞,需付修繕責任;幼齡兒童請由成人監顧,並預先審視是否安全無慮。
  • 請節約水、電,嚴禁戲水、清洗物品或任意開啟電源等行為。
  • 校園內之飲用水及回收物品為本校財產,嚴禁攜出或變賣,違者依法究辦。
  • 校園禁止抽煙、飲酒、燃放炮竹及烤肉等舉動,如勸告不從,本校有權驅離或報警處理。
  • 不得攜帶任何可能傷害他人的物品,或法定危禁品進入校區。
  • 為維護校園環境衛生與師生安全,除經學校核准之教學或活動需要外,請勿攜帶任何寵物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形(如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等法定輔助犬),依相關規定不在此限。
  • 為維護校園環境與避免蚊蟲孳生,不得攜帶水及運動飲料以外的任何食物帶進校園,如非得已,請先至總務處申請,運動飲料罐離去前務必清理乾淨,並將垃圾帶走。
  • 本校監視設備完善,請注意儀容整齊,並保持舉止優雅,成為學生生活課程的最佳示範教材。
  • 非校園開放時間來訪之來賓,請先攜帶相關身份證件至警衛室換取來賓證,方可進入校園。
  • 校園或部分場域因租借使用等因素暫不開放訊息,將公告於校門口公布欄,及本校校網-場地不開放訊息區。
  • 緊急聯絡電話:警衛室 2267-5135轉199

註: 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9條規定,天然災害期間,可以決定發布、通報停止上班及上課之權責機關如下:

 直轄市轄區之機關、學校,由直轄市長決定發布。

 縣(市)轄區之機關、學校,由縣(市)長決定發布。

 倘遇停止上班上課之情形,本校校園禁止開放(除學校遇有颱風停班停課,緊急開放校園停車時)。                   ~~~以上說明,請大家遵守規定~~土城國中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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