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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114學年度「圖片兌換溝通系統(PECS)知能與教學實作工作坊研習」實施計畫1份,鼓勵教師踴躍參加。

發布單位 : 輔導處特教組  發佈日期 : 2025/09/05

一、依據本局114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為提升本市特教教師對溝通教學與輔助溝通系統(AAC)之專業知能,透過圖片兌換溝通系統(PECS)教學流程之實作與演練,建立學生主動溝通意圖與功能性語言表達能力。並透過專業示範與個案研討,協助教師掌握評估與訓練方法,以促進無口語學生運用圖片符號溝通,提升自我選擇與主動表達能力。

三、旨揭研習辦理方式:

(一)基礎知能場:採線上研習方式辦理,請於114年10月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數位學習影音網(https://estudy.ntpc.edu.tw/Page/Index.aspx)觀看課程。

(二)教學實作工作坊(採實體方式辦理):

(1)時間:115年1月26日(星期一)及115年1月27日(星期二)皆為全天、115年3月27日(星期五)及115年4月24日(星期五)皆為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2)地點:第二特教資源中心(國光國小4樓)。

四、研習對象:

(一)基礎知能場:對無口語以及低口語學生之溝通能力評估、溝通教學及溝通輔具等議題有興趣者。

(二)教學實作工作坊:已完成基礎知能研習,共計24名,如額滿,因應課程內容,優先錄取114學年度任教集中式特教班之教師。

五、報名及錄取方式:

(一)即日起至115年01月07日止,逕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首頁選擇「研習報名」/選擇「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新北市」/依場次選擇本研習活動進行報名。

(二)若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第二特教資源中心保留審核權利。

(三)研習前三日,於報名網頁公告錄取名單,並依據報名資料寄信通知。

六、假務及出席規定:

(一)報名經錄取教師,本局同意錄取教師以公假(派代)登記出席;另,若教師因路程往返需要,請貴校酌予核給公假(派代),一併協助辦理。

(二)報名經錄取後請全程參與課程,不克出席者,請依實施計畫所列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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