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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114學年度「特教教師提供間接服務之實施說明與示例」實施計畫1份,歡迎教師踴躍參加

發布單位 : 輔導處特教組  發佈日期 : 2025/08/06

一、依據本局114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案旨在提升本市特教教師瞭解資源班教師提供間接服務之理念、工作重點及具體實施策略,以落實特殊教育學生需求評估與服務規劃及執行,促進學生在校整體活動參與及適應。

三、旨揭研習資訊如實施計畫。

四、研習對象:

(一)基礎知能場:

1、鼓勵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任教資源班之教師及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參與。

2、如報名人數額滿,優先錄取113學年度未參與「特教教師提供間接服務之實施說明與示例研習—基礎知能場」之學校教師。

(二)實務分享場:

1、鼓勵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任教資源班之教師及學校特教業務承辦人參與。

2、如報名人數額滿,優先錄取本學年度參與基礎知能場之學校教師。

3、若每場不足20人,將另函薦派112、113學年本市參與間接服務實務分享場人數比率較少之學校。

五、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各場次報名截止期限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首頁選擇「研習報名」/選擇「開啟查詢」/登入縣市「新北市」/依場次選擇本研習活動進行報名;並請務必確認所填之e-mail信箱帳號是否正確,以便接收研習相關資訊。

(二)若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主辦單位保留審核權利。

(三)每場研習前三日,於報名網頁公告錄取名單,並依據報名資料寄信通知。

六、參與課程注意事項摘要:

(一)本局同意經錄取之教師,參與知能場研習得以公假派代方式登記出席;實務分享場次,每位教師每學年核予一次公假派代。

(二)報名經錄取後請全程參與課程,不克出席者,請依實施計畫所列程序辦理。

(三)本研習為本市推動融合教育之重點政策,請錄取教師回校後務必於1個月內,在相關會議上宣導研習內容。

七、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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