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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市「11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其他特殊才能(資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1份,歡迎有興趣的同學參加~

發布單位 : 輔導處特教組  發佈日期 : 2025/07/04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辦理。

二、申請對象:114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有資訊資賦優異潛能之國小3年級至高中3年級學生

三、提供計畫附件三競賽得獎學生鑑定訊息,並依實施計畫作業時程辦理後續鑑定工作。

四、本實施計畫另公告於本府教育局官網、本市資優教育資訊網及新北資優鑑定系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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