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輔導處資料組
發佈日期 :
2025/05/07
-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4年4月21日師大機電字第1140014093號函辦理。
- 本市開辦建教合作班已邁入第55年,透過學校與廠家合作,讓學生一方面在學校修習一般科目及專業課程,一方面在職場接受工作訓練,以利就業準備,因此可同時取得學歷及工作資歷。
- 另配合教育部產學攜手合作計畫,部分建教合作班已銜接大專校院,更有助於未來升學及就業保障。
- 有關建教合作相關法規及資訊可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建教合作資訊網(https://centpc.me.ntnu.edu.tw/)查詢或逕洽建教合作辦理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