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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校慶運動會競賽辦法

發布單位 : 學務處體育組  發佈日期 : 2026/09/16

新北市立土城國民中學校慶運動會競賽規程

一、主    旨:為培養團隊精神,提升體適能,建立正確運動知識,養成終身運動習慣。

二、承辦單位:學生事務處。

三、競賽時間:依每年體育活動競賽日程表實施。

四、參加對象:土城國中7、8、9年級學生,以班為單位報名參加。

五、報名方式:拔河及大隊接力以班為單位無需報名,個人單項需線上報名。

六、報名日期:即日至115年10月2日止。

七、競賽項目:

  1. 個人項目: 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分7、8、9年級男女生組。
  2. 拔    河:7、8、9年級。(參閱附件一拔河競賽辦法)
  3. 大隊接力:7、8、9年級。(參閱附件二大隊接力競賽辦法)

八、競賽辦法:

  1. 個人項目:
  2. 預賽於課間或班週會時間進行。
    • 100公尺、200公尺:採蹲踞式起跑,不得搶道。
    • 400公尺:採站立式起跑,每組12人,需穿著號碼衣,起跑後即可搶道。
  3. 預賽採分組計時制,取成績最優前12名進入決賽;決賽亦採分組計時,取最優前8名為最終成績。
  4. 各年級拔河賽:拔河比賽實施辦法,參閱附件一。
  5. 各年級大隊接力:大隊接力競賽辦法,參閱附件二。

九、獎    勵:

  1. 拔河及大隊接力獎勵,請參閱各競賽實施辦法。
  2. 精神總錦標,請參閱精神總錦標辦法。。
  3. 個人運動項目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取前8名頒發成績證明,前三名頒發獎牌。

十、注意事項:

  1. 請各班導師瞭解選手狀況,如有心臟病氣喘病腎臟病或其他不能劇烈運動之症狀者請勿報名參賽。
  2. 各位選手於比賽前應適度進行訓練,下場比賽確實熱身,以增加運動表現及預防運動傷害。
  3. 請導師協助班上排除不適合激烈運動之同學,鼓勵每班每位同學至少要參加一項團體賽或個人項目之活動
  4. 預賽錄取參加決賽者因故無法參賽,不得替換他人,比賽棄權論不得補賽。
  5. 100、200、400、個人項目報名表請115年10月2日中午前至學校首頁公佈欄點選土城國中運動會報名系統(團體項目不用),報名採用網路報名,報名截止後恕不接受更改。

附件一

新北市立土城國民中學校慶運動會拔河比賽實施辦法

一、主    旨:積極推展民俗體育休閒活動、提昇校園運動風氣,鍛鍊強健體魄、培養團隊合作精神、學生互助合作。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三、競賽日期:依每年體育活動競賽日程表實施。

四、競賽地點:本校球場。

五、抽籤日期:115年10月16日午休時間。

六、比賽分組:分七、八、九年級組,以班為單位,每班一隊。

七、參賽人數:比賽人數16人,男女各8位。

八、參賽資格:

  1. 請各班組隊時,應了解學生身體狀況。
  2. 以班級組隊,各班參賽已全班級報名,下場比賽人數16人。

九、比賽規則:

  1. 採三戰二勝單淘汰賽制,每局比賽時間為45秒。
  2. 選手位置:可以自由變更,選手拔河位在繩子左邊或右邊皆可,第一位選手拔河開始時,必須握住靠近繩子藍色記號區外側之處。
  3. 替補時機:在第一場第一局比賽完後可進行,可用於戰術運用或選手受傷,替補人數1至5人皆可,每局比賽換場時間均可實施替補,由導師向裁判提出換人
  4. 犯規:比賽時不得放繩故意坐地滑倒後未立即回到原比賽姿勢長達5秒以上,不得利用身體纏繩鎖繩,犯規3次判該局輸
  5. 第一局由體育組規劃之場地進行比賽,對戰班級數大的靠跳遠場一方的位置,班級數小的靠教學區位置,第二局場地交換。交換場地時,全體隊員列隊於繩子右側,等待主審裁判手勢交換場地。第三局比賽時,須猜拳選擇場地。
  6. 勝負判定:比賽開始後,當一方繩子紅色標誌被拉至賽場標誌線時,主審判定勝負。
  7. 每局比賽時間為45秒,當時間終了時,以繩子紅色標誌所偏向之一方為勝隊。

十、獎    勵:取前四名優勝隊頒發錦旗,前四名每班兩箱飲料。

十一、申   訴:

  1. 有關競賽爭議申訴案件,得於比賽結束成績公佈前30分鐘內向體育組長提出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申訴應由該班級導師提出。
  2. 競賽爭議申訴案件,由體育組長審判(仲裁)及體育老師裁定。

十二、注意事項:

  1. 參加同學必須健康情況良好,以能適合比賽為主。
  2. 漸進式練習以提昇個人體能。

十三、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可後開始實施。

附件二

新北市立土城國民中學校慶運動會大隊接力競賽實施辦法

 

一、主     旨:提昇校園運動風氣,建立持續運動習慣,培養團隊合作的精神。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一)競賽日期:依每年體育活動競賽日程表實施。

  (一)抽籤日期:115年9月16日午休時間。

三、比賽分組:分7、8、9年級組,以班為單位。

四、參賽人數:下場比賽人數16人,男女生各8人。

五、參賽資格:

  1. 請各班組隊時,應了解學生身體狀況。
  2. 以班級組隊,各班參賽已全班級報名,下場比賽人數16人。

六、比賽規則:

(一)棒次安排:女生須先完成前8棒次始可安排男生接棒,第9棒次後方可安排男生傳接棒。

(二)比賽時須著統一服裝,違反規定者不得下場比賽。

(三)比賽時一律不能穿釘鞋(含足、棒球鞋)下場比賽,一律穿著平底運動鞋出賽(已卸除鞋釘之釘鞋亦不得穿著);同時亦不得赤足出賽。

(四)第一棒分道跑,第二棒需通過150公尺搶道線,才得以向內縮跑道,第三棒不需分道站,但需按照原道次順序依序排列,不得任意交換位置。

(五)第四棒以後得以領先順序,依序排列,進入到直道後不得任意交換位置。

(六)分組計時決賽。

七、獎   勵:

    (一)各組前6名頒發錦旗,每班一箱飲料。

    (二)獲得本校各年級冠軍班級,取得對外代表學校參加新北市大隊接力區賽資格。

    (三)敘獎:依本校「新北市土城國民中學學生獎懲實施規定」辦理。

八、申訴:

    (一)有關競賽爭議申訴案件,得於比賽結束成績公佈前30分鐘內向體育組長提出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申訴應由該班級導師提出。

    (二)競賽爭議申訴案件,由體育組長審判(仲裁)及體育老師裁定。

九、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同學必須健康情況良好,以能適合比賽為主。

 (二)漸進式練習以提昇個人體能。

十; 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可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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