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校慶運動會競賽辦法
新北市立土城國民中學校慶運動會競賽規程
一、主 旨:為培養團隊精神,提升體適能,建立正確運動知識,養成終身運動習慣。
二、承辦單位:學生事務處。
三、競賽時間:依每年體育活動競賽日程表實施。
四、參加對象:土城國中7、8、9年級學生,以班為單位報名參加。
五、報名方式:拔河及大隊接力以班為單位無需報名,個人單項需線上報名。
六、報名日期:即日至115年10月2日止。
七、競賽項目:
- 個人項目: 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分7、8、9年級男女生組。
- 拔 河:7、8、9年級。(參閱附件一拔河競賽辦法)
- 大隊接力:7、8、9年級。(參閱附件二大隊接力競賽辦法)
八、競賽辦法:
- 個人項目:
- 預賽於課間或班週會時間進行。
- 100公尺、200公尺:採蹲踞式起跑,不得搶道。
- 400公尺:採站立式起跑,每組12人,需穿著號碼衣,起跑後即可搶道。
- 預賽採分組計時制,取成績最優前12名進入決賽;決賽亦採分組計時,取最優前8名為最終成績。
- 各年級拔河賽:拔河比賽實施辦法,參閱附件一。
- 各年級大隊接力:大隊接力競賽辦法,參閱附件二。
九、獎 勵:
- 拔河及大隊接力獎勵,請參閱各競賽實施辦法。
- 精神總錦標,請參閱精神總錦標辦法。。
- 個人運動項目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取前8名頒發成績證明,前三名頒發獎牌。
十、注意事項:
- 請各班導師瞭解選手狀況,如有心臟病、氣喘病、腎臟病或其他不能劇烈運動之症狀者請勿報名參賽。
- 各位選手於比賽前應適度進行訓練,下場比賽確實熱身,以增加運動表現及預防運動傷害。
- 請導師協助班上排除不適合激烈運動之同學,鼓勵每班每位同學至少要參加一項團體賽或個人項目之活動。
- 預賽錄取參加決賽者因故無法參賽,不得替換他人,比賽棄權論不得補賽。
- 100、200、400、個人項目報名表請115年10月2日中午前至學校首頁公佈欄點選土城國中運動會報名系統(團體項目不用),報名採用網路報名,報名截止後恕不接受更改。
附件一
新北市立土城國民中學校慶運動會拔河比賽實施辦法
一、主 旨:積極推展民俗體育休閒活動、提昇校園運動風氣,鍛鍊強健體魄、培養團隊合作精神、學生互助合作。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三、競賽日期:依每年體育活動競賽日程表實施。
四、競賽地點:本校球場。
五、抽籤日期:115年10月16日午休時間。
六、比賽分組:分七、八、九年級組,以班為單位,每班一隊。
七、參賽人數:比賽人數16人,男女各8位。
八、參賽資格:
- 請各班組隊時,應了解學生身體狀況。
- 以班級組隊,各班參賽已全班級報名,下場比賽人數16人。
九、比賽規則:
- 採三戰二勝單淘汰賽制,每局比賽時間為45秒。
- 選手位置:可以自由變更,選手拔河位在繩子左邊或右邊皆可,第一位選手拔河開始時,必須握住靠近繩子藍色記號區外側之處。
- 替補時機:在第一場第一局比賽完後可進行,可用於戰術運用或選手受傷,替補人數1至5人皆可,每局比賽換場時間均可實施替補,由導師向裁判提出換人。
- 犯規:比賽時不得放繩,故意坐地或滑倒後未立即回到原比賽姿勢長達5秒以上,不得利用身體纏繩鎖繩,犯規3次判該局輸。
- 第一局由體育組規劃之場地進行比賽,對戰班級數大的靠跳遠場一方的位置,班級數小的靠教學區位置,第二局場地交換。交換場地時,全體隊員列隊於繩子右側,等待主審裁判手勢交換場地。第三局比賽時,須猜拳選擇場地。
- 勝負判定:比賽開始後,當一方繩子紅色標誌被拉至賽場標誌線時,主審判定勝負。
- 每局比賽時間為45秒,當時間終了時,以繩子紅色標誌所偏向之一方為勝隊。
十、獎 勵:取前四名優勝隊頒發錦旗,前四名每班兩箱飲料。
十一、申 訴:
- 有關競賽爭議申訴案件,得於比賽結束成績公佈前30分鐘內向體育組長提出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申訴應由該班級導師提出。
- 競賽爭議申訴案件,由體育組長審判(仲裁)及體育老師裁定。
十二、注意事項:
十三、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可後開始實施。
附件二
新北市立土城國民中學校慶運動會大隊接力競賽實施辦法
一、主 旨:提昇校園運動風氣,建立持續運動習慣,培養團隊合作的精神。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體育組
(一)競賽日期:依每年體育活動競賽日程表實施。
(一)抽籤日期:115年9月16日午休時間。
三、比賽分組:分7、8、9年級組,以班為單位。
四、參賽人數:下場比賽人數16人,男女生各8人。
五、參賽資格:
- 請各班組隊時,應了解學生身體狀況。
- 以班級組隊,各班參賽已全班級報名,下場比賽人數16人。
六、比賽規則:
(一)棒次安排:女生須先完成前8棒次始可安排男生接棒,第9棒次後方可安排男生傳接棒。
(二)比賽時須著統一服裝,違反規定者不得下場比賽。
(三)比賽時一律不能穿釘鞋(含足、棒球鞋)下場比賽,一律穿著平底運動鞋出賽(已卸除鞋釘之釘鞋亦不得穿著);同時亦不得赤足出賽。
(四)第一棒分道跑,第二棒需通過150公尺搶道線,才得以向內縮跑道,第三棒不需分道站,但需按照原道次順序依序排列,不得任意交換位置。
(五)第四棒以後得以領先順序,依序排列,進入到直道後不得任意交換位置。
(六)分組計時決賽。
七、獎 勵:
(一)各組前6名頒發錦旗,每班一箱飲料。
(二)獲得本校各年級冠軍班級,取得對外代表學校參加新北市大隊接力區賽資格。
(三)敘獎:依本校「新北市土城國民中學學生獎懲實施規定」辦理。
八、申訴:
(一)有關競賽爭議申訴案件,得於比賽結束成績公佈前30分鐘內向體育組長提出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申訴應由該班級導師提出。
(二)競賽爭議申訴案件,由體育組長審判(仲裁)及體育老師裁定。
九、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同學必須健康情況良好,以能適合比賽為主。
(二)請漸進式練習以提昇個人體能。
十; 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可以開始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