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家庭教育年度檢核:四、鼓勵加分。
(一)自編家庭教育課程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
(二)鼓勵推動個別化家庭教育。
(1)實施家庭教育個別化輔導計畫。
(2)計畫中內含提供有重大違規事件學生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