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06月15日拾獲水杯、水瓶數個,請失主至本校學務處登記認領!

發布單位 : 學務處衛生組  發佈日期 : 2026/06/16

一、依據新北市立土城國中遺失物管理辦法辦理

二、附件為1150616於綜大四樓拾獲,請失主至本校學務處登記認領。

三、價值新臺幣500元以下之遺失物,自拾獲日起公告招領滿1個月仍無人認領者,本校得依行政程序辦理後續處置。相關物品將優先移交本校服務性社團辦理公益義賣,所得款項得作為本校仁愛基金或公益活動推展經費;未義賣之物品,得予以銷毀或交由資源回收單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