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家庭教育年度檢核:一、行政運作(三) 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全校教師),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113學年度辦理家庭教育活動及課程彙整表
(配合指標三)新北市各級學校113學年度辦理家庭活動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