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土城國民中學 國中畢業條件說明

發布單位 : 教務處註冊組  發佈日期 : 2024/11/14
新北市立土城國民中學 國中畢業條件說明
●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辦理
●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出缺勤及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業標準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1. 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
2. 經獎懲抵銷、改過銷過後,未記滿三大過。
3. 八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畢業總平均成績丙等(即 60 分)以上。